对于工程人翟先生而言,2017年接下的那个景观工程项目,成了他此后8年挥之不去的烦恼......到底是怎么回事?
困境:口头约定埋隐患,追款无门陷僵局
当年,翟先生经人介绍,与建设公司达成了口头施工协议,负责某项目样板区景观工程的园建部分。由于缺乏规范的书面合同,在项目完工后,面对翟先生的结算请求,建设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直至后来几乎失联。而作为项目发包方的房地产公司,则以其“与翟先生无合同关系,需建设公司确认”为由,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翟先生陷入了典型的“施工方拖得起,而你等不起”的困境。一边是庞大的施工成本投入和工人工资的压力,另一边是两家公司相互“踢皮球”的无奈。七八年的时光,耗尽了他的耐心,也几乎磨灭了他的希望。
破局:天用律师介入,拨开迷雾锁定关键
在个人追讨近乎绝望之际,2024年5月,翟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所的工程款专案团队接手后,迅速展开了缜密的法律分析。
厘清法律关系,锁定责任主体:天用律师团队指出,尽管翟先生与建设公司是口头约定,且属于“挂靠”性质的无效合同,但根据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关键在于证明翟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及发包人房地产公司对此是“明知”的。
固定核心证据,构建完整链条:天用律师指导并协助翟先生,系统性地整理了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有对方工作人员签字的结算单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成功串联起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翟先生是实际施工人;房地产公司的项目人员直接参与了工程的管理与沟通,对其施工事实完全知情;工程总价款及已付金额明确。
突破程序壁垒,追加共同被告:面对失联的建设公司,天用律师在诉讼中果断将发包方房地产公司与承包方建设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这一策略直接击破了开发商“置身事外”的幻想,将其拉回了责任方席位。
成果:法律亮剑,200多万欠款终得偿还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天用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判决:确认翟先生为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其与建设公司的口头合同虽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依法应获得折价补偿。认定发包方房地产公司在欠付建设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对翟先生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判决二被告共同向翟先生支付剩余工程款近20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一纸判决,为翟先生多年的奔波与焦虑画上了句号,他的合法权益在天用律师的专业助力下得到了法律的坚决维护,翟先生特意为天用律所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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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