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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139万工程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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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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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三年多,早已投入使用,发包人却以“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139万工程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工程完工却走上三年要账路
2019年10月15日,工程公司和建材公司签署《天津×××有限公司楼体亮化制作、安装采购项目合同书》,约定工程公司对建材公司开发的天津某有限公司楼体亮化工程进行供货及安装。
合同约定:固定总价款为179万元,工程完工后一年内建材公司向工程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项。合同签署后,工程公司完成了工程施工且案涉工程,已于2020年1月15 日前进行了合同约定的“亮灯”、工程合格,且目前工程早已投入使用。
由于完工时间在“亮灯”之前,按照合同约定建材公司最迟应于2021年1月14日前支付,但建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仅于2021年5月24日支付其中 40万元工程款,剩余139万工程款未如期支付。
这漫长的3年多讨债之路,对工程公司的王总来说,无疑是一场噩梦。王总吃了很多苦,也踩过很多“坑”,但没有要回来一分钱。建材公司总是以“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这导致工程公司资金链断裂,陷入前所未有的财务危机,甚至多个项目也因此被迫夭折。
专业要账4个月全额要回
绝望之际,王总在多方咨询与对比之后,在2024年12月来到北京天用律所,他犹如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希望天用律师能够帮助他追回那笔被拖欠已久的工程款,让公司重获新生。
天用专案组与王总详细沟通案件详情后,总结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1.工程公司施工的亮化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如何证明?
2.建材公司应否向工程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以及剩余工程款数额是多少?
3.工程公司诉讼请求所主张的计算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4.工程公司所主张的工程价款优先权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同时天用律师认为,由于案涉欠款为工程款,且建材公司为发包人、工程公司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之规定,工程公司有权就案涉天津某有限公司楼体亮化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天用专案组协助王总收集各类证据资料,包括合同、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工程现场视频和图片等,积极推进立案诉讼程序。
在开庭时,发包人建材公司辩称,该工程未经验收,工程公司未提供整体量化工程的合格证书,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合格证书;工程公司所施工的亮化工程,在工程质量上严重的不合格,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要求工程公司拆除现场的所有的量化工程。
面对建材公司在庭审中提出的种种无理抗辩,天用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最终赢得了法官的认可。一审法院判决发包人建材公司支付工程公司工程款139万元,同时支持了延期付款利息;而且案件受理费2万元也全部由对方公司承担。
成功要回139万工程款的那一刻,王总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他的脸上绽放出久违的笑容,眼中闪烁着激动的泪光,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表达感谢的锦旗。
1、确保合同条款明确详尽: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阅并明确合同中的工程款支付条款,包括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等。
2、施工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留存:实际施工人应保存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记录完整,如施工日志、验收报告、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这些证据在解决工程款纠纷时至关重要。
3、一旦发生拖欠工程款的情况,要尽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通过专业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长期的纠纷和财务困境。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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