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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买婚房,情侣间产生92万借款,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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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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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褪色,分手成为必然,

情侣间曾经的借款和转账,

便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

情侣间因购买婚房产生92万借款,

分手后还能否要回来?

王女士与韩先生于2023年4月认识,王女士比韩先生年龄小10岁,韩先生成熟稳重、王女士青春貌美,两人在接触时间较短、没有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双方本着结婚的目的,商讨着在廊坊市买房以及购房款的事宜。

2023年8月29日,韩先生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女士借款,并向王女士出具《借据》,该《借据》载明:“今韩××身份证号××××××因资金需要,借到王×× 身份证号××××××现金92万元整,备注:92万元为王×× 向廊坊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为韩××承担”。同日,王女士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两笔向韩先生转账42万元、50万元,合计92万元。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最终走到了分手的边缘。王女士多次找韩先生索要借款,但是韩先生拒绝沟通,一直不还钱。

在无奈之下,王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她要回借款。天用律师在了解案件实际情况之后,指导王女士收集了借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有力证据,将案件立案至法院。

同时,为了日后款项能够顺利执行,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韩先生名下的银行存款和一处不动产。

在庭审中,韩先生辩称,婚房由王女士购买后登记在王女士名下,韩先生还多次向王女士母亲微信转账。此外,在购买婚房期间,替王女士支出中介费、贷款服务费等,还为王女士购买婚戒、项链、手镯、包包、礼服、家具家电等结婚用品,支出彩礼合计215万余元。

王女士向韩先生转账的92万元属于返还彩礼款,而不属于借款。因此,韩先生提出反诉,反诉的金额扣除上述 92万元,王女士还应返还韩先生123万元。

面对对方的质疑,天用律师针对本案的焦点问题——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借贷关系,展开了有力陈述,用事实说话,用法律反击。

天用律师提交了《借据》、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以及关于证明借款事实的微信聊天记录等,法院认可了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最终法院判决韩先生向王女士返还借款92万元以及逾期利息!

韩先生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二审依然由天用律师出庭,在庭审中把握节奏,用精准的言辞直击要害。二审法院驳回了韩先生的诉求,维持一审原判!

王女士为表达对天用律师的敬佩与谢意,亲自来律所送来一面锦旗!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从收集证据到庭审中的据理力争,每一步都凝聚着天用律师团队的心血与汗水。我们相信,法律不只是条文,更是守护每一个普通人公平与正义的盾牌!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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