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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工程没证据,居然可以靠对方漏洞胜诉、多拿22万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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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4-30

来源:

你是否也遇到了

工程款多年要不回来的愁事?

工程已完工多年,

找不到证据资料怎么办?

未结算又无法鉴定,

如何认定工程总价款?

事情无法两全时,

如何权衡利弊、作出明智决策?

本不抱有希望的案件,

为何能在对方神助攻下胜诉?

工程款要账的路上颇多坎坷和陷阱,

只有走过这段经历的人才明白的道理,

你一定要提前知道,才能避免这些“坑”!

工程未结算,劳务班组撤场

2015年7月,王先生与徐某经过协商,约定由王先生负责海南省某住宅区商品房的框架、围墙结构等工程,双方签订《分项劳务承包合同》,合同主要约定内容包含工程名称、地点、承包氛围、承包单价、违约责任等。

随后,王先生带领两个劳务班组进行施工,其中一个班组为河北班组,另一个为海南当地的班组。

施工过程中,王先生带领两个班组基本上完成了工程,后由于某些原因,王先生于2015年12月带领河北劳务班组撤场了,而海南的劳务班组留在此项目上由他人带领继续施工。

撤场时,双方没有结算,也没有签署相关协议,王先生也没有及时保存工程量的相关证据。

在此后,王先生也向甲方要过几次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但双方因金额纠纷不欢而散,工程尾款问题迟迟没有解决。

 

8年前工程,没有证据资料

2023年1月,王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通过律师要回剩余工程款,根据王先生自己的计算,他的心理预期是“如果能要回80万工程款就心满意足了”。

天用律所专案组在分析证据清单时,发现当事人手里只有3组证据,一是劳务合同,但合同内只约定了单价;二是施工日志,还是自己记录的;三是付款记录,是徐某的合作伙伴李某的付款,但是我方也没有徐某与李某是合作伙伴关系的证据。

工程是2015年开始施工,至王先生找到天用律所时,工程已有8年时间。而且案涉的商品房业主已经入住了,也无施工图纸,此种情况下也无法鉴定。

此时主张工程款,且证据严重缺失,对天用律师来说难度很大!我方主张的工程总价款金额能否得到法院的认可?

天用律师将手里零散的证据仔细分析,逐一进行内容备注,目的是让法院对证据证明目的更加清晰明了。案涉工程实际承包人实为李某,李某借用建筑工程公司的资质进行施工,徐某为李某的现场管理负责人。

 

立案起诉,对方神助攻成惊喜

准备立案资料、撰写起诉状,将徐某、李某以及挂靠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全部列为被告,以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后在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立案成功。

正当天用专案组研讨此案件的庭审策略时,也就是在开庭前3天,天用律师主动联系法院的书记员沟通案件细节情况,这时书记员发过来一个被告的答辩状,就是这份答辩状成为我方胜诉的神助攻!

 

天用律师仔细分析被告的答辩状,内容简述为:

1、称2016年2月双方已解除合同解除,指出我方主张工程款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2、称我方退场时,工人工资已付清,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3、称案涉工程总造价为11598951.6元,而我方主张的12077136.2元,与实际不符。

对于被告答辩状中第3点,可以看出对方已承认案涉工程总造价,这对于证据匮乏、又无法进行工程鉴定的我方来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权衡利弊,比预期多拿22万

虽说金额与我方计算有差额,是因为我方当事人要求加入生活费金额约40万元,根据天用律师的经验来看, 这个费用大概率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而且如果对方不提工程总价,我方主张的工程总价因没有证据而很难被支持。此时,认可对方主张的金额,“舍小取大”才是上策!

 

针对被告提出的双方解除合同与诉讼时效问题,天用律师给予有力回击:

第一,双方没有办理结算,工程款给付日期没有确定,意味着债权没有明确下来,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第二,我方至今没有收到合同解除的通知,而且被告方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解除合同此事。

第三,被告方辩称已付清工程款,但是未提交银行流水和付款凭证来证明;而我方提交了相关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天用律师同意被告承认的案涉工程总造价为11598951.6元。扣除被告已支付的工程款和施工班组与被告单独结算的费用,被告仍须向王先生支付工程尾款约102万元。

唇枪舌剑的庭审结束后,法院认可了天用律师的观点与主张,判决被告徐某支付王先生工程款合计近102万元。

对方不服进行二审上诉,在天用律师专业输出下,二审维持原判!

 

天用律师建议

1、本案属于证据资料缺失、时间长久的疑难案件,本案胜诉包含幸运因素。也告诫各位工程老板如有工程欠款问题,要早日咨询律师,不要拖到最后成为呆账。

2、对方的神助攻,给了我方扭转局面的机会。这也从反面告诉大家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否则只会帮倒忙。

3、当事人只想要回80万元,在天用律师帮助下拿到102万元,大大超出了预期。这就是北京律师专业团队的力量!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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