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用律所荣获客户赠送“人间大道 鼎鼎大铭”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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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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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的一天,北京天用律所收到了一面镌刻着“人间大道 鼎鼎大铭”的感谢锦旗!在旧年与新年的交接之际,这面带着黄先生浓浓暖意的锦旗激励着天用律所为维护黄先生权益全力以赴的坚韧信念!
历时280余天、历经艰难的一审、二审,在此期间天用律师发挥了专业的办案水平,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心血!一审时法院判决我方当事人获得赔偿款20万元,天用律师站在全力维护客户权益的角度强势提起上诉,在二审时法院调解结案,我方获得赔偿款130万元!比一审多获得赔偿110万元,这个激动人心的结果源于天用律师的专业与敬业!
案情回顾:
黄先生与江西某矿业有限公司(下称“矿业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签订《荒料大理石承包开采合同》,因黄先生未支付矿业公司生产费用30余万元,被矿业公司起诉。黄先生作为此案件的被告,自己也是有苦说不出,是其矿业公司违约在先,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矿业公司还“恶人先告状”!
为了能够专业维权,给嚣张无理的矿业公司予以有力回击,黄先生委托北京天用律所代理此案。一审庭审时,天用律师多方搜集有力证据,以“矿业公司无矿山开采证,还采用把机械调离生产平台等违法手段强行将黄先生赶出开采现场,此等违约行为给黄先生造成巨大损失等”提起反诉。
一审中,经过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等,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黄先生支付矿业公司生产费用30余万元,矿业公司赔偿黄先生50余万元损失,两项相抵后矿业公司支付黄先生20余万元,一审我方旗开得胜!
天用律师站在全力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角度强势提起上诉!二审中,对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确认,在天用律师的合理建议下,经法院主持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因矿业公司确实存在恶意解约等行为,我方主张赔偿调解金额为150万元,对方主张调解金额为70万元。因调解金额差距较大且黄先生态度坚决不做让步等诸多因素,刚刚迎来案件和解的大好转机,调解工作却又陷入一度破裂!
天用律师认为此时是调解结案的最佳时机,要快刀斩乱麻,否则将会陷入周期较长的僵局!所以天用律师与主审法官、矿业公司代理律师、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积极沟通,不但要做对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还要做黄先生的思想工作。最终,在天用律师多方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调解金额为130万元!天用律师攻坚克难、战无不胜!
二审法院送达《调解书》后第5天,矿业公司向黄先生支付了130万元的款项,黄先生在收到调解款项后的第一时间,向天用律所送来饱含感谢之情的荣誉锦旗!每一场胜诉都来之不易,天用律所一直坚持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